来源 :格隆汇2024-01-25
中国人寿(02628.HK)公告,公司章程规定,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期限届满后行使没收权力。
据此,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18年3月22日宣派而于2024年3月22日仍未领取的2017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0元(相等于港币0.48944元)将予以没收及收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