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燕梳师院2025-12-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存在诸多违规行为。
其一,未严格遵循经备案的条款开展业务;
其二,编制失实的财务资料;
其三,通过虚挂保险代理人业务的方式套取佣金。
鉴于上述违规行径,德宏金融监管分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分支机构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
对乐朝洲、金学文、李慧梅、郭丽君予以警告处分,并累计处以人民币3.5万元的罚款。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