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9-24
长城汽车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进行时间限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5年1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1月25日。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公司将依法申请办理相关限制行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