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世纪新能源网2022-05-27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2022年4月8日、4月25日,旗滨集团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补充公告,公司前期组织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自查和复核,发现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存在差错需要更正。时任财务总监张国明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资本化研发项目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对收入、费用跨年度截止认定的不准确进行调整,对前期企业并购获得排污权对应的长期待摊费用补提摊销额,根据现行准则对负债科目进行重分类,并由于试生产期间成本归集不完整,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及摊销额等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19年年报中,调减总资产986.95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966.19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968.75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08%、0.12%、0.73%。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1214.24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1177.51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211.32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08%、0.14%、1.33%。
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1393.84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1325.84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359.65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1%、0.17%、0.72%。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1572.85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1475.24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509.05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11%、0.17%、0.42%。
2020年年报中,调减总资产2395.21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2086.69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1133.56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17%、0.22%、0.62%。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3732.32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3169.64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1082.95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24%、0.31%、1.25%。
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1709.77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1517.58万元,调增归母净利润569.11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1%、0.14%、0.26%。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1672.03万元,调减归母净资产1486.75万元,调增归母净利润599.9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09%、0.12%、0.16%。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张国明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张国明予以监管警示。
张国明2017年3月29日至今担任旗滨集团财务总监,2017年4月20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