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技金融在线2025-08-26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邮储银行两分行合计被罚230万。
其中,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金华市分行被罚190万。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湖州市分行被罚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