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2022-03-25
鲁银保监复〔2022〕131号
齐鲁银行:
你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请示》(齐鲁银发〔2022〕6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二、你行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顺利转股,并确保股权结构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你行发行和管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你行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及时向我局报送此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情况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做好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工作。
五、你行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