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木头视点2023-09-27
近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日立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上海电气日立能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加码海上风电业务。
对于上海电气和日立能源的业务合作,自然是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不过海上风电开发非常特殊,日资企业参与是否合适有待商榷。
海上风电涉及到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投资开发和施工安装企业需要搜集项目所在地的海上坐标、海底地形、地质和洋流等数据。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海上风电大部分都在浅海地区,与一些码头、港湾、甚至海军军事基地相连,因此涉及到一定的国家机密。
虽然我国并没有禁止国外公司投资中国的海上风电,但是实际操作中基本上都会将国外公司排除在外,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我国海洋安全。
而上海电气与日立能源成立合资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海上风电业务是否合适,目前来看还不能下定论,但是还是要谨慎。
日本颁布的《洋上风力发电利用促进法》,就明确日本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只适用于国内法人,将外国公司明确地排除在外。
而日本资源能源厅和国土交通省对外的解释就是,防止日本海洋情报可能被外国用于潜艇航行和特种部队登陆作战等军事目的。
当前我国的风电开发如火如荼,海上风电业务是资本下一个掘金点。国内有充足的热钱支撑海上风电发展,根本不需要国外资本进入。
中国有着经验最为丰富的海上风电技术团队;可以生产全球最大的海上风机;有着全球最多的海上运输、安装一体化海上风电运输船。
我国的海上风电装备、施工技术远远领先于西方,也谈不上需要国外技术支撑,因此不知道日立能源能为国内的公司提供什么。
当然我们相信上海电气和日立能源的合作是单纯的商业行为,但是涉及到海上风电开发业务,还是要持谨慎、安全考虑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