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产生的影响等。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活污水及环境风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减少临时用地;
(3)合理设置堆场等临时用地,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7)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用地及时绿化或恢复原貌,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8)本项目拟建的贺村变~京沪高铁西变110kV电缆线路在选线阶段避让了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徐州环城国家森林公园,距其东北侧最近约160m,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当地民房内,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系统处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均不排入徐州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管控范围内;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向徐州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管控范围内丢弃。
本项目禁止在徐州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管控范围内施工,禁止从事徐州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管控范围内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不会破坏徐州环城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的主导生态功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站内作业处裸露地面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建作业;
(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依托控制中心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
(4)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环境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5)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临时化粪池采用防渗处理;沈店220kV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当地民房内,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系统处理。
(2)变电站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
(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4)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禁止鸣笛;
(5)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项目变电站采用户内式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沈店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前期已对变电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了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3)输电线路
本项目输电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 声环境保护措施
(1)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
变电站采用户内式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充分利用隔声门及墙体等降噪措施,减少变电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确保变电站所在控制中心厂界四周噪声稳定达标。
(2)沈店220kV变电站
沈店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不新增噪声源。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
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无人值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由控制中心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沈店220kV变电站
沈店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对周围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
①一般固体废物
变电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危险废物
变电站站内铅废铅蓄电池产生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在主体工程停车场/车辆段的危废暂存库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随意丢弃,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
变电站主变废变压器油产生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在主体工程停车场/车辆段的危废暂存库中,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沈店220kV变电站
本项目沈店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目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拟在每台主变下方设置事故油坑,容积约20m3(可容纳上方主变全部油量),能够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户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设施及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的要求。
京沪高铁西110kV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事故油和事故油污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本项目沈店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不新增铅蓄电池和含油设备等,不新增环境风险。
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拟按照HJ1113-2020有关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预案,并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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