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2025-05-13
川金监复〔2025〕97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请示》(成银行文〔2025〕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工具。
二、你行发行和管理资本工具,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你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四、你行应在资本工具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报告。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