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2026-05-18
川金监复〔2026〕139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粟果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成银行文〔2026〕6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粟果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金融监管局和乐山金融监管分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四川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