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6-05-19
一纸执行裁定书,将持续亏损的京运通(601908)推入更深的漩涡。
5月19日,京运通发布公告,因合同纠纷,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投公司”)对京运通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乌海京运通”)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相关文件。
公告显示,关于城投公司与京运通合同纠纷一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京运通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4亿元;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冻结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资金占用利息6050.33万元。
京运通表示,关于该诉讼事项,公司已于前期基于案件判决结果,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确认相关代建工程款的赔偿义务金额及相应期间的利息等相关费用;本次执行阶段的账户冻结、银行存款扣划等不直接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关于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付款义务产生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等相关费用,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计入对应期间的损益,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这起源于2017年的“旧账”,终于演变成了实打实的现金流出。当年京运通与乌海市政府签署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协议,由城投公司代建厂房。厂房建成后始终由京运通子公司占有使用,但股权回购程序始终悬而未决。2025年,城投公司一纸诉状追讨代建款,历经一审、二审,京运通均告败诉。
资料显示,京运通主要从事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材料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等。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13亿元,同比下降32.20%;归母净利润亏损14.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3.61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6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4.0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7亿元,上年同期为-2.3亿元;报告期内,京运通基本每股收益为-0.6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87%。
2024年及2025年,京运通合计亏损金额达到38.4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至2023年,京运通净利润合计36.3亿元,这意味着仅两年时间,公司就已亏光此前10年所赚的全部利润。
今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24亿元,同比下降37.98%;归母净利润亏损1.50亿元,同比下降63.89%;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1.55亿元,同比下降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