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银行圈的老兵,拥有多家银行从业履历的张荣森,绝对能够写下属于自己的传奇。
在浙商银行这片福地,张荣森创下堪称火箭般的晋升速度。网传,2017年张荣森调至浙商银行,是源于浙商银行现任董事长沈仁康认可和赏识。
进入浙商系统后,张荣森是被董事长一路提拔上来的,入职一个月就被升任为副行长。
到了2021年6月8日,浙商银行行长徐仁艳,副行长徐蔓萱、刘贵山纷纷提交辞职报告。而在委任新任行长前,浙商银行指定副行长张荣森代为履行行长职务。
时间仅仅过去8天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便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荣森为公司行长。
到了今年,张荣森再次迎来升迁。1月14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
为保证该行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于2022年1月1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表决,一致同意推举该行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代为履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人代表职责。
但也正是这个人事任命,却直接违背了监管意愿。
去年6月份,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中,除了对各个职能部门提出明显的要求外,也表明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总经理。
从时间节点来看,浙商银行的人事任命明显是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发布后,显然是和监管意愿想违背的。
而这种和监管意愿想违背的行为,或许即将得到纠正。上海证券报近日获悉,自银保监会去年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下称《准则》)后,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多地银保监局近日开展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整改“回头看”工作。
据了解,此次“回头看”工作覆盖银行和保险等法人机构,主要采取机构自查方式。
具体来看,银行保险机构对照“回头看”要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坚持即查即纠、立查立改。重点自查股权结构、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全面掌握金融机构(法人)“三会一层”组织架构现状,重点关注组织架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提升各治理主体履职有效性。
各地银保监局通过“回头看”工作,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董事长、监事长、行长(总经理)缺位情况和任职时长,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根据《准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行长(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银行保险机构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总经理)。
为明确各管理者的职责,强化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在此次“回头看”工作中,董事长与行长(总经理)是否分设成为自查的重要内容。

关于张荣森比较惹人争议的话题点在于,在今年年报前夕,张荣森通过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41万股,价格3.52元/股,增持金额100万元。张荣森本次增持前持有浙商银行A股数量为738,000股,本次增持后持有A股数量为1,02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
要知道,每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在发布前,公司都是能够提前知晓基本的数据情况。甚至一些服务上市公司的公关人员,都能够拿到一些方向性指标,从而撰写公关稿件。那么,作为行长的张荣森在这个时间点增持确实容易招惹质疑。
此外,在张荣森的带领下浙商银行发布2022年一季报,实现营收、净利双位数增长。公告显示,2022年一季度,该行(集团口径,下同)实现营业收入153.91亿元,同比增长18.37%;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51.18亿元,同比增长11.84%。
在通稿中也丝毫不掩饰对如今高管团队分配的满意度,据通稿中介绍:在新班子带领下,浙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一季度,该行在信贷资源、财富管理、数字化服务、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充分发挥金融力量,规模与效益持续向好,开拓了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的特色道路。
虽然业绩好看,但是客户并非全部都满意浙商银行服务。近日山东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辖区2021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据通报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山东银保监局共接收并转送辖内银行业消费投诉694件。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每百营业网点投诉量的中位数为15.93件。以“件/百营业网点”为单位计,其中,浙商银行为38.46,占据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