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12-14
湖金复〔2023〕35号
浙商银行湖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浙商银湖发〔2023〕158号)悉。经审核,同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终止营业,其现有业务由新设立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承接。你分行应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项,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终止营业的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