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2024-02-21
贵金复〔2024〕36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关于核准张华荣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发〔2023〕53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华荣浙商银行贵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材料报送我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