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5-12-10
格隆汇12月10日丨 浙商银行 (02016.HK)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相应修订《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本行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