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技金融在线2022-07-25
7月18日,建设银行发布关于加强信用卡非消费类交易管控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监管要求,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
具体来看,建行规定:
1、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MCC)为1520、1771、7013,或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2、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
3、信用卡在境内物业、分时用房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交易,按客户实施管控: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月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半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4、信用卡不得在投资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别码(MCC)为6051、6012、6211)进行交易。
5、信用卡在境内人身保险类商户的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6、信用卡不得在境内烟草经营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使用。
7、信用卡在境内纳税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9311)的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8、信用卡在境内其他批发商、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商户类别码为5998、5039)的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