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2022-01-25
渝银保监复〔2022〕17号
重庆银行: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请示》(重庆银文〔2021〕19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法规计入你行二级资本。
二、你行发行和管理二级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三、你行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等文件中载明本期二级资本债券的减记条款,且不含赎回激励条款;本次二级资本债在存续期间应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
四、你行应于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和你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我局正式提交书面报告。
五、你行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