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2023-03-02
渝银保监复〔2023〕25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城大道支行开业的请示》(重庆银文〔2023〕1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城大道支行开业,营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钢城大道南段231号、233号、235号、237号。
二、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并经上级管理单位授权的业务,经营范围以上级管理单位授权文件所列为准。
三、你行接此批复后,应于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后方可开业。
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于开业期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延期后仍未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