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07-07
海南矿业(601969)您好,按照规定业绩大幅增长须发布业绩预告,为何公司迟迟不发半年度业绩预告?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3.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敬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临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