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非标融资及资管业务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非标融资及资管业务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BOC-ZH-2022060
三、采购内容
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计划聘请外部法律顾问,为采购人在开展非标融资业务及资管业务相关工作过程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分别为:
第一包:非标融资业务外部法律顾问
第二包:资管业务外部法律顾问
中标人数量:每个包件一名中标人。投标人不得同时中标两个包件,评审顺序:按项目包件序号顺序进行评审(即先评审第一包后评审第二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并提供国内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第一包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公开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提供非标融资业务(非标融资是指为客户提供的除贷款、标准化债券以外的多元化融资,下同)相关法律服务的案例。
(三)第二包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公开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提供资管业务相关法律服务的案例。
(四)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等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为中国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形,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五)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八)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九)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十)供应商须从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公开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银行网站(http://www.boc.cn)进行发布。
六、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免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领取时间: 2022年7月12日到2022年7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二)领取地点: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以邮件形式领取。向下列指定邮箱同时发送领取文件申请:liujin_hq@bank-of-china.com、1143383097@qq.com.
领取文件申请须包括但可不限于如下信息:申请人公司全称、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法人代表授权书(如为法人代表无需提供)、邮件地址等。
(三)邀请文件领取费用:免费。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应答文件时间:拟定于北京时间2022年7月28日9:30。
(二)报送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北门。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申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四)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11F)
邮编:100818
电话:01066595978、13671083814
联系人:刘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