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6-05-14
湛金监复〔2026〕35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关于湛江保利原点广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湛中银报〔2026〕60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保利原点广场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该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同时,妥善处理好客户服务等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湛江金融监管分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