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柿财经2023-12-21
12月20日,中国重工(601989.SH)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8年~2020年三年财报存在错报,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中国船舶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两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120万元。
具体而言,经北京证监局查明,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亿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亿元,也因此,中国重工2018年~2020年3年年报存在错报。
此前的12月12日,中国重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相关年度报告数据。该更正公告显示,本次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的归母净利润分别分别变动-6104.06万元、-9104.60万元、1.04亿元、4838.65万元,但未导致相关财报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北京证监局表示,考虑到中国重工部分违法行为发生于2005年《证券法》实施期间,本案年度报告错报主要系会计核算问题所致,且公司予以主动更正等情节,我局结合上述情形依法确定量罚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