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信股民说2024-12-21
中金公司又摊上事了!近日,证监会宣布,对中金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由于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时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给予中金公司“警告”,并罚款600万元,同时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这一处罚一出,立刻在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也让人不禁要问:国内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到底怎么了?
今日,中金公司股价小幅上涨,收于35.48元。盘中最高价触及35.66元,最低价为开盘价35.11元。成交量和成交额均较为活跃。
保荐失职,违规被查
事情的起因,源于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能尽到其应有的勤勉尽责义务。具体来说,中金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显然不符合资本市场的基本规范。作为保荐机构,勤勉尽责是最基本的要求,尤其是在科创板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资本市场上,保荐人不仅是项目方的“推手”,更是资本市场秩序的“守门人”。但中金公司显然在这一职责上出了问题。
不仅如此,思尔芯的保荐代表人赵善军和陈立人也被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受到警告。作为保荐代表人,他们是“看门人”角色的核心人物,结果却在关键环节出了问题,这让人对中金公司在这项IPO项目中的把关力度产生了疑问。
“看门人”责任再被推上风口浪尖
作为一家头部投资银行,中金公司此前一直以其强大的资本市场能力和专业性赢得市场信任。可这次的处罚,无疑给了中金公司一个重重的警示——市场对其专业性和责任心的信任,已经出现了裂痕。尤其是作为科创板的保荐机构之一,中金公司理应肩负起更加严格的审查责任,但这一次,它显然未能尽到应有的“看门人”职责。
中金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以案为鉴,全面整改,夯实“看门人”责任。这话听起来虽然响亮,但整改能否真正落实,如何恢复市场信任,恐怕才是他们接下来最需要面对的问题。
| 报告期 |
2024-09-30 |
2024-06-30 |
2024-03-31 |
2023-12-31 |
| 每股收益(元) |
0.49 |
0.39 |
0.22 |
1.14 |
| 每股净资产(元) |
18.52 |
18.48 |
18.55 |
18.27 |
| 每股资本公积金(元) |
8.19 |
8.19 |
8.19 |
8.19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7.02 |
6.91 |
7.05 |
6.80 |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元) |
5.05 |
2.10 |
2.65 |
-2.19 |
| 净资产收益率(%) |
2.64 |
2.12 |
1.21 |
6.43 |
| 营业总收入(元) |
134.49亿 |
89.11亿 |
38.74亿 |
229.90亿 |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
-23.00 |
-28.26 |
-37.61 |
-11.87 |
| 归属净利润(元) |
28.58亿 |
22.28亿 |
12.39亿 |
61.56亿 |
| 归属净利润同比增长(%) |
-37.97 |
-37.43 |
-45.13 |
-18.97 |
| 扣非净利润(元) |
28.39亿 |
21.95亿 |
12.17亿 |
61.80亿 |
|
|
|
|
|
| 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 |
-37.78 |
-37.82 |
-44.17 |
-17.64 |
| 毛利率(%) |
- |
- |
- |
- |
| 净利率(%) |
21.26 |
25.02 |
31.99 |
26.81 |
| 资产负债率(%) |
83.35 |
82.32 |
82.69 |
83.20 |
处罚力度:600万罚款算不算“重”?
说到处罚力度,600万元的罚款,对于中金公司这种市值几百亿的大型投行来说,似乎不算“痛”。毕竟,这笔钱放在中金公司庞大的运营成本中,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罚款金额,而是这次事件对其品牌声誉的影响。投资者和市场对资本市场机构的信任,并非一朝一夕建立,而是基于多年积累的专业口碑。这一次的处罚,可能会让中金公司在短期内丧失一些市场的认同感,特别是在科创板这种新兴市场,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保荐机构的诚信度要求极高。
此外,面对如此重罚的同时,中金公司还表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这似乎是想给投资者吃一颗“定心丸”。但是,单单依靠一纸公告和一些整改措施,能否消弭此次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十大流通股东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上期持股变化(万股) |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93615.57 |
40.11 |
0.00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90298.46 |
39.42 |
0.04 |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10005.96 |
2.07 |
-307.00 |
| 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 |
7162.70 |
1.48 |
-3439.9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269.82 |
0.88 |
771.9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07.41 |
0.35 |
1707.4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37.05 |
0.34 |
-295.66 |
|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75.77 |
0.29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18.81 |
0.25 |
-34.60 |
| 中国人寿资管-兴业银行-国寿资产-乾元优势甄选2374资产管理产品 |
1174.30 |
0.24 |
0.00 |
监管加强,资本市场更需“看门人”负起责任
无论如何,这次中金公司的“失职”事件,再次将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责任推到了风口浪尖。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个机构、每一位从业人员的严格自律,而作为“守门人”的保荐机构,更应承担起把关的责任。希望此次事件能够成为行业的警示,促使更多的保荐机构和投行在履职过程中更加谨慎、透明,让市场参与者能够在更为规范和健康的环境中获得公平的投资机会。
至于中金公司,虽然目前的罚款金额不算特别沉重,但品牌修复、市场信任的恢复,却是他们今后需要面对的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