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4-05-21
南方锰业(01091.HK)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谨此更新,项目融资贷款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5.52亿元,原定于2022年12月22日到期,其中未偿还本金人民币1.44亿元其后延期至2024年5月20日到期,而未偿还本金人民币4.09亿元其后延期至2024年7月20日到期。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锰集团,原中信大锰矿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为该项目融资贷款向中信银行提供了企业担保,相当于人民币2.64亿元连同应计利息、成本及开支。该企业担保已确认为公司的或然负债。于2024年5月20日到期日,借款人独山金孟未能偿还本金人民币1.44亿元。总计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5.52亿元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6026.51万元。于2024年5月20日,中信银行执行了企业担保,南锰集团须承担其担保责任。于2024年5月20日,南锰集团向中信银行履行义务偿还本金人民币2.64亿元及利息人民币2880.16万元。中信银行执行企业担保及南锰集团清偿企业担保将确认为公司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