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网江苏频道2025-04-1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在2025年4月1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设集团(603018)的董事刘鹏因短线交易行为受到处罚。
刘鹏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日期间,利用本人及其配偶的证券账户,累计卖出华设集团可转债7.32万张,成交金额为882万元;累计买入3.66万张,成交金额为456万元。
经过调查,刘鹏的行为被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根据该法的相关条款,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刘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