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投行业务资讯2025-03-05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通过定向邀标方式拟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招标公告和选聘结果已在公司官网公示。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5 年度将按照大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聘期一年。2025 年审计费用为 309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259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含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通过定向邀标方式拟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招标公告和选聘结果已在公司官网公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表示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