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1-07-26
山东华鹏公告披露,子公司拟为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于2021年6月21日到2022年6月21日签订的全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本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41%,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