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6-22
大豪科技(603025)董秘先生,如你所说“一轻资产持股首都酒业60%的股份也未发生任何变化,本公司认为首都酒业40%股权转让系首都酒业根据发展规划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但是成交的主体是你的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请不要回避问题,现在实际意义上首都酒业100%的股权最终归属于你的控股公司,因为一轻资产很显然是你控股股东的。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大重组标的并未发生法定要求的重大变化标准,首都酒业40%股权的估值仅不到2021年6月5日公布的标的资产估值127亿的0.1%,并未触发标的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与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均系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本次收购首都酒业40%股权行为的意图、决策过程并无向上市公司通报的义务;相关情况请您咨询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