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22
成都燃气公告,计划每年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保本的产品。授权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资金来源于合法合规的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监事会认为此举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