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3-12
永吉股份公告,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显示,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仅在2023年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口头警示。具体为2022年度新增与关联方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的采购业务未及时预计并披露,涉及金额658.21万元。时任董秘余根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收到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学习法规并加强内部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