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信息网2021-11-26
CFi.CN讯: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贾玉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鸣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玉玲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6,656,58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21年11月26日,贾玉玲女士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公司股票3,500股,成交均价为10.33元/股,全天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成交均价(元/股) |
成交数量(股) |
成交金额(元) |
占总股本比例 |
备注 |
2021年11月26 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买入 |
10.33 |
3,500 |
36,155.00 |
0.0016% |
误操作买入 |
2021年11月26 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卖出 |
10.60 |
1,201,800 |
12,739,501.80 |
0.5416% |
/ |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三、本次误操作采取的补救措施
1、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贾玉玲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贾玉玲女士发现失误情况后及时通知了公司,已经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现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贾玉玲女士将汲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贾玉玲女士于 2021年 11月 26日卖出公司股票1,201,800股,成交均价为10.60元/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3,500股,成交价格为10.33元/股,以当日减持卖出成交均价为10.60元/股作参考,本次误操作行为产生的收益945元,贾玉玲女士将全数上交公司。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要求公司大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