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9
福达股份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及具体发行方案等议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六年,票面金额为100元/张,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会议还明确了转股、赎回、回售等条款,并决定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