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6-04-23
2026年4月22日晚,兰石重装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同日不久后,兰石重装发布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内指出,公司实际收到《立案通知书》的日期在2026年4月9日,有延迟披露的情况。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暂定于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索赔:于2021年4月23日-2026年4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适格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拔打17521517656报名参加索赔。区间仅为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刘鹏律师表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属于信披违规,主要是因为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原则。资金被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占用时,相关方通常会采取各种手段掩盖事实,导致资金的实际用途和流向被故意隐瞒。根据《证券法》规定,这类关联交易属于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未按规定披露或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而在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内指出,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兰石集团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信息未在对应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定期报告出现重大遗漏。此外,公司未及时对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2023年及2024年半年报虚增银行存款。
在处罚方面,甘肃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80万元至140万元罚款。控股股东兰石集团被罚款40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110万元至150万元罚款。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管理。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撰写,不代表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