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18
兴通股份公告,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12个月;二是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任一时点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同样为12个月。上述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