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9-0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8月20日至9月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景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31.09元/股,将触发“景23转债”的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根据规定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景23转债”,并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