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10-14
得邦照明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得邦进出口因经营需要,公司为得邦进出口在农行东阳支行的前述业务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4亿元的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瑞金得邦因经营需要,公司为瑞金得邦在宁波银行金华分行的前述业务提供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已分别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其中包含为得邦进出口的授信业务提供本金5亿元人民币及其产生的利息与其他费用的担保,为瑞金得邦的授信业务提供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其产生的利息与其他费用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5亿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含本次披露的1.9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其中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