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
|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控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徐旭东及其关联方签署协议,工控集团收购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旭升集团”)共计27.0455%的股份。旭升集团主要从事汽车的铝合金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交易前,徐旭东及其关联方持有旭升集团48.6616%的股份,单独控制旭升集团。交易后,工控集团将持有旭升集团27.0455%的股份,并依据相关协议单独控制旭升集团。 |
|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每个限100字内) | 1.工控集团 | 工控集团于1978年5月26日成立于广东省广州市,主要业务为先进制造业,从事生产销售铝合金、建筑工程用机械、起重机、薄膜设备、航空发动机、电梯、自动扶梯等业务。工控集团为广州市人民政府下属企业。 |
| 2.旭升集团 | 旭升集团于2003年8月25日成立于浙江省宁波市,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的铝合金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旭升集团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主要通过旭升集团从事汽车的铝合金精密零部件相关业务。 |
|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
| 备注 | 纵向关联:| 相关商品市场 | 相关地域市场 | 2024年市场份额 | | 上游:铝合金市场下游:汽车用铝合金压铸件市场 | 上游:中国境内下游:中国境内 | 上游:中国境内铝合金市场工控集团:0-5% 下游:中国境内汽车用铝合金压铸件市场旭升集团:0-5% | | 上游:铝合金市场下游:汽车用铝合金挤压件市场 | 上游:中国境内下游:中国境内 | 上游:中国境内铝合金市场如上所述下游:中国境内汽车用铝合金挤压件市场旭升集团:0-5% | | 上游:铝合金市场下游:汽车用铝合金锻造件市场 | 上游:中国境内下游:中国境内 | 上游:中国境内铝合金市场如上所述下游:中国境内汽车用铝合金锻造件市场旭升集团: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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