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7
诚邦股份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