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27
华之杰公告,拟增加募投项目“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本身,地点为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原实施主体和地点保持不变。调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优化,但总投资额4.261亿元保持不变。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批准,保荐人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