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2-01
汇通控股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宁航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宁航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明,具备相关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