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3-13
爱玛科技公告,公司决定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3月延期至2027年12月。此次延期是基于项目用地交付延迟及最新国家标准对生产环节调整的需求,未涉及投资内容、用途、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