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8
嘉诚国际公告,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占年度基本与绩效薪酬之和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及中长期激励组成。办法规定了薪酬发放、止付与追索情形,包括因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可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并明确薪酬调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