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4-10-08
2024年9月27日,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