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伟明环保官网发布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示,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3880.15万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公告如下:
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陇发改交能[2022]19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陇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陇南市武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地点:陇南市武都区马街镇寺背村填埋场西南侧。
2.3项目总投资:30000.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880.15万元。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9539.5m2,总建筑面积15338.50m2。本项目日处理垃圾能力600吨,同时协同处置餐厨、厨余垃圾50吨。配置1×600t/d垃圾焚烧线,协同处置1×50t/d的餐厨厨余垃圾设施,1台12MW的纯凝汽轮机和1台12MW发电机,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400℃,4.0MPa)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旋转喷雾反应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工艺,其烟气排放指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最终排放标准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级及其批复为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渗沥液、初期雨水、餐厨废水送至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站处理。净水器、循环水排污水等废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飞灰在厂内经稳定和固化处理后运输至填埋场进行填埋,炉渣运到厂外进行综合利用。
2.5招标范围: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主厂房、地磅及地磅房、门卫烟囱、综合水泵房及冷却塔、池体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车间、点火油罐区、飞灰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总图工程、宿舍楼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甘肃省和陇南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一个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应具有以下其中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三类人员”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其他要求
4.1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2投标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4.3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纸质评标。
5.2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久大厦16层领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久大厦16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nweim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260205019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钟楼街道办萃英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