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03-29
高能环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能中色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岳阳锦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下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业务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中行桂林分行与桂林高能之间自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7年3月28日止签署的属于保证合同项下之主合同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6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科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85亿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交行抚州分行与江西鑫科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2.85亿元。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建行濮阳分行与濮阳高能在2024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2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或在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200万元,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3.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8.0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1.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6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