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2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灵康转债”将于2025年12月1日付息,本期计息期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票面利率为2.5%,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派息金额为2.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8日,除息日和兑息发放日均为2025年12月1日。债券发行金额为5.25亿元,发行期限为6年,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