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2-02
灵康药业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合法有效,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