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4
江苏新能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会议还决定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对多项关联交易及公司治理报告进行审议。相关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