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永悦科技(603879)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个股最新内幕信息查询:    
 

立案调查重挫股价,永悦科技“一”字跌停,上个月因信披不完整遭警示

http://www.chaguwang.cn  2023-10-12  永悦科技内幕信息

来源 :新浪财经2023-10-12

  3亿无人机订单黄了之后,永悦科技(维权)(603879.SH)再遇利空。10月11日晚间,永悦科技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负面消息之下,永悦科技股价受影响,10月12日,该股开盘便“一”字跌停。

  公告中,永悦科技仅表示将配合调查工作,但未透露被调查的具体原因。钛媒体APP注意到,上个月,永悦科技因未披露3亿元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被江苏证监局警示。市场猜测此次调查可能与该事件有关,对此,永悦科技相关人士表示“具体原因目前还不清楚,只是收到这份文件,就进行了公告”。

  永悦科技之所以被出具警示函,或源于一份被隐藏起来的《补充协议》。今年8月28日,永悦科技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舆畅达”)于2023年8月27日签订《销售合同》。

  根据披露信息,永悦智能拟向平舆畅达销售5000台无人机,拟交易的无人机型号为永悦智能X40C(40L),每台单价6万元,交易金额为3亿元。对于去年营收不到3亿的永悦科技来说,这笔大单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然而,上述合同因收购方身份一度引起市场各方质疑,平舆畅达是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7日,主营业务是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据媒体报道,平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于9月2日表示,基本确定平舆畅达签订的“3亿元采购无人机合同”无法履行,平舆县财政或国资系统均无大额预算,交通系统更无此支付能力,采购协议存在不规范或违规行为。

  随后,作为销售方的永悦科技对相关舆论进行澄清,表示全资子公司永悦智能与平舆畅达签订的销售合同真实有效,非意向合同。且平舆畅达向公司子公司永悦智能采购无人机为农业植保无人机,主要应用于河南省驻马店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农业服务、乡村振兴等进行经营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农机设备的管理使用、农事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具体为驻马店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小麦、玉米、油料作物、白芝麻、水稻、林业等农林相关植保服务。

  该澄清公告中,永悦科技还指出双方就相关事宜正在进一步磋商,不排除后续出现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履约风险。

  果不其然,9月18日早间,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1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前述所解除的合同即为前期的无人机销售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签订《销售合同》时,同时签订了《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永悦智能需收到驻马店市政府下发的公文,公文内容须有明确指示将驻马店全市(九县一区)农业未来八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统一委托给畅达交通开展统防统治工作,并将每年统防统治专项资金优先支付给畅达交通委托的永悦智能/永悦智能组织成立的运营公司,用于支付相关经营活动等。

  但对于上述《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中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

  由于上述情况,永悦科技及公司董事长陈翔还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江苏证监局表示,永悦科技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据了解,永悦科技成立于2011年,2017年上市,早年专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初正式涉足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行业。彼时永悦科技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悦智能,注册资本2500万元,主要从事无人机、无人车、智能机器人的生产研发销售。

  

  2022年年报显示,永悦科技的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只有5.49万元的营收。今年上半年,永悦科技无人机业务实现收入298.65万元,公司总营收约1.48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1752.47万元,当期永悦智能净利润亏损608.52万元。

  钛媒体APP注意到,2022年8月,永悦科技就曾公告获得约1.14亿元的无人机采购合同,交易对手为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受到疫情影响、原材料采购周期长、工人稳定性弱等多重因素影响,该采购合同未在原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完成交付,并将交货时间延迟到今年3月末。从半年报披露的信息来看,这笔交易尚未能完成。半年报显示,永悦科技已将合同设备大部分交付给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催促对方及时付款以便于合同未执行部分顺利开展。

  永悦科技相关人士称,根据合同条款,需要对方把钱打过来之后,才能确认收入。目前该笔订单是否已完成?永悦科技相关人士表示,还需要向盐城(永悦智能)问一下进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3亿无人机大单”利好消息出现的前两个月,永悦科技股价出现大幅波动。在此期间,永悦科技股东付秀珍于7月25日至8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高位套现8300多万元,付秀珍为永悦科技原实控人之一。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qq.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