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22
深圳新星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可循环使用。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